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就餐”时代新风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
一、提供节约用餐便利
(一)减量减价。倡导餐饮经营者合理调整菜品份量,推出半份菜和小份菜,合理制定半份菜、小份菜价格,提倡分餐制,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满足消费者品种多样化的需求。
(二)光盘行动。在点餐时,服务人员提醒消费者适度点餐,提醒光盘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设置专门的文明用餐劝导员,及时制止餐饮浪费现象;引导消费者主动打包,并提供环保打包盒、打包袋;积极采取打折优惠、返券等激励措施,引导消费节约行为。
(三)照单点餐。逐步淘汰以实物原料作为消费者点餐的样品菜,通过制作样品菜模型或照片展示方式替代实物样品菜,从而减少食材的浪费。
二、推行节约用餐标识
(四)店堂内有宣传标志。餐饮单位店堂醒目位置有张贴或摆放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画或提示牌;有显示屏的,滚动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语。
(五)餐桌上有提示标识。餐饮单位餐桌上设有文明用餐、剩餐打包、避免浪费或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等提示标识。
(六)菜单上有温馨提醒。餐饮单位菜单上有适量点餐、理性消费的温馨提醒,鼓励支持餐饮经营者积极探索在菜单上增加份量、热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三、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七)规范计量消费。鼓励餐饮经营者在菜单上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标明食材分量,并根据不同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科学合理的计量规格(大中小份等)。
(八)规范明码标价。引导提倡餐饮经营者实行“阳光菜单”制,在菜单、标价牌上详细标明品名、计量单位、主投料名称及重量(加工前)等,方便消费者按需选择,防止浪费。
(九)规范加工行为。鼓励餐饮经营者细化加工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充分利用好边角料,最大效能的发挥原材的使用率,避免因加工不合理而造成食材浪费。通过科学烹饪合理搭配菜肴色泽、口味,满足不同人群口味需求避免舌尖上的浪费。
(十)规范厨余处置。餐厨废弃物单独存放,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四、引导网络理性消费
(十一)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升级“供应链”服务,帮商家精准进货,全链路减少食材浪费;鼓励平台利用自身的大数据能力丰富并完善线上套餐的菜品信息,包括咸淡、甜辣等口味信息、克重信息等,将其标准化地传递给消费者,便于消费者选择;开展绿色环保打包服务,带动消费者、经营者共同树立节约意识。
(十二)加强线上引导。引导平台在显著位置投放消费教育短片;平台在消费者线上查看门店、线上下单、收到短信等触点上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鼓励平台将点餐行为与“积分”相结合,激励消费者点“小份”“半份”“套餐”,养成点餐不浪费的良好习惯;平台可以设置点评环节,对造成浪费的行为进行惩戒。
(十三)抵制浪费行为。取消或降低入网餐饮单位最低起送标准,提供可供消费者选择的销售模式;直播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对假吃、催吐、猎奇、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直播行为,应采取删除违规主播作品、关停直播、封禁账号、解除合作关系等措施。
五、强化餐饮行业自律
(十四)不设置最低消费。不以任何方式设置每位人员最低消费额、包厢最低消费额等“最低消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五)不设置不公平的规定。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
(十六)不设置消费陷阱。采取特价菜、打折、返现、赠券、赠积分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限定条件或附加条件的,要事先予以明示。
六、养成节俭消费习惯
(十七)按需点餐。崇尚节俭为荣的生活观和消费观,践行文明餐桌规范,注重膳食均衡,合理搭配菜品。提倡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按需点餐,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勤俭节约的文明好习惯。
(十八)剩菜打包。传承中华美食文化,弘扬尊重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有剩余菜品主动打包,做“文明餐桌”的先行者和带动者,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倡导文明用餐风尚
(十九)使用公筷公勺。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分餐进食,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用“小餐桌”带动“大文明”,让文明理念转化成消费者的自觉行动。
(二十)树立节俭意识。消费者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粒粮食做起,摒弃“爱面子”“摆阔气”“讲排场”等不正确的餐饮消费观,不攀比讲节约,积极倡导餐桌文明之风、节约之风。
八、强化日常监管措施
(二十一)纳入量化分级。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内容,对表现突出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量化等级评定方面予以加分。
(二十二)强化广告监测。发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作用,加强对铺张浪费行为广告的监测,严厉打击消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行为的广告行为。
(二十三)严查价格违法。强化餐饮行业明码标价行为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促销、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十四)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劝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同时发动消费者开展“浪费行为随手拍”活动,通过新媒体、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集中点评和曝光浪费现象,引导消费者自觉形成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消费习惯。
(二十五)开展明查暗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既要全民参与,更要覆盖到餐饮行业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社会餐饮、农家乐、旅游团餐、学校医院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网络餐饮平台、农村家宴等都应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执行本《指南》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各地要强化监管,推动本《指南》与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相结合,引导餐饮行业形成“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良好风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