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校师生中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做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建设目标贡献旅院力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如下创建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贯彻《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着重提高现有用能效率、挖掘节能潜力、严控能耗浪费等,全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实现全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学校节能工作协调统一、组织有效、落实有力,成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绿色学校“节能降耗”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节能降耗”工作制度,监督、管理、考核全校各部门用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工作小组如下:
组 长:劳泉林
副组长:吴盈盈 黄巨永 侯宝锁
成 员: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能耗管理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服务处副处长兼任。
三、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分年度、分批次制定可持续、可实施的水、电、气节能降耗攻坚目标,完善学校能源管理体系。2021年,
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绿色节能宣贯,形成共识。制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实施办法》等制度,着手实施能源管控,严把能耗增长源,确保年度能耗降低5%,争创省高等学校首批“绿色学校”。2022年,明确重点能耗区域并监测到位,研究制定能耗使用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全校师生绿色理念宣贯,入心入脑,人人皆知。2023年,实现全校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和能耗数据自动化采集,确保能耗增幅控制在5%以内。
四、 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2021年
1.成立工作小组。组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节能降耗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组织落实。全力支持和参与,不折不扣、保质保量达到降耗目标。
2.全面摸排能耗情况。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绿色学校”创建文件要求,全面摸排能耗使用情况,对全校所有用能区域进行合理划分,突出重点能耗区域,厘清下一步工作改进思路及建设项目。
3.加强理念宣贯。各部门通过主题会议、主题班会、创意竞赛等形式,在全校师生中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为的建设氛围。
第二阶段:2022年
1.明确重点能耗部门考核
明确重点用能部门,同时进行能源项目改造,合理安装各类计量表,确保重点能耗部门独表核算,并纳入能耗监督管理系统,实施过程性日常能耗监督与管理。
2.加快节能项目建设
淘汰一批容易产生较大耗能且可持续性不强的用品,引进低耗能用品。完成全校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通过管理平台在线监测重点用能区域耗电量、耗水量或耗气量计量数据,通过能耗绩效管理及用能对比,实现自动用能统计和基础分析、诊断相结合,实时监控全校用能区域的能源利用状况,从源头杜绝用能“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实施能耗管理考核
在明确各部门能耗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学校能耗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各部门合理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实施细则附后)。
第三阶段:2023年
持续更新能耗设备,创新性使用新能源等再生能源技术,全面完善检测管理系统。正式确立能源管理体系及能源考核方案,将能源管理考核纳入到部门年度考核中。力争在全校师生当中形成“绿色旅院,你我参与”的和谐发展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计划实施
完善我校节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功能,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和环境状况做出分析,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协调、部署节能降耗的规划、计划、具体政策、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监督和落实“三到位”。
2.建立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形成以上级文件为依据,与我校相适用的规章制度。突出抓好水、电、气等重点能耗使用标准化工作,加强能源统计监测,逐步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全面能耗监测体系,适时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调动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发展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
全校师生投身资源节约型学校建设,增强全民可持续发展观念、绿色消费观念,为节能降耗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4.项目建设驱动,完善经费保障
根据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创建专项经费。“节能降耗”工作是个阶段性、延续性的工程,需建立专项经费保障。经费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督与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创建经费用到实处。
后勤服务处
2021.12.1
附件: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节能降耗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绿色学校”节能降耗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做好能耗使用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1.重点能耗使用区域:旅苑酒店、校内食堂、精致馆、横店实训楼、519艺术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现教中心、和园等独立或相对独立区域。
2.一般能耗使用区域: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训室等区域。
二、考核观测点
1.全面考核用能区域内水、电、气等主要能耗资源较上一年度的使用,有无资源恶意浪费,不按照规定执行等现象。
2.重点关注用能区域内空调使用是否符合用能管理规范,一般情况下:
冬季:室内温度达15℃左右时,方可开启暖空调,且不得高于20℃。
夏季:室内温度达25℃左右时,方可开启冷空调,且不得低于26℃。
3.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课后不关电,无人情况下开灯、开空调,开门窗开空调,彻夜开空调等资源浪费行为。
4.节水、节能等按照人走水关、长流水是否报修等现象考核。
三、考核分值
节能考核总分为3分,其中日常节能检查分为2.8分,节能达标奖励分为0.2分。
四、考核管理
学校能耗管理考核分日常考核和节能达标考核两部分。
(一)日常考核
1.各部门节能管理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第一检查组由行政部门用能管理员组成,后勤服务处牵头组织检查二级学院的用水、用电、用气等(以下简称用能)管理情况;第二检查组由二级学院节能管理员组成,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检查行政部门的用能管理情况。
2.定期组织节能情况检查,根据每次检查总分为10分。最后取得平均分,并将其按2.8分折算成各部门节能年度考核得分(参见学校《节能专项检查考核登记表》)。
(二)节能达标考核
1.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节能降耗三年行动计划》,动态制定全校或重点部位年度用能指标,达标得0.2分,未达标不得分。
2.年度用能计算方式:参照《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评价规范》计算方法,计算上一年度全校或重点部位平均综合能(电)耗或综合水耗。
五、本细则由后勤服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协商解决。